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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启用安管人员电子证书的通知时间:2020-11-21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市委市政府优化经营环境工作布局,推进建筑业“放管服”和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网络政务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电子化的意见》(建设质量文件( 2019 ) 375号) 一.电子证书的实施范围和时间 自2020年10月15日起,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滨海新区住房建设委员会(含自贸区)颁发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审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审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审核合格证书、 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全面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版安全管理人员 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变更、延期等相关业务,考核合格后更换电子证书。 不再办理“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审核合格证书损毁换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审核合格证书丢失补领”业务。 有效期内纸质安全生产审核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安全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企业自愿申请更换电子证书,更换后原纸质证书失效。 二.电子证书的风格 电子证书以OFD格式文件为载体,由证书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数字证书颁发机构加盖经认证的电子签名,同时生成证书二维码。 证书大小为A4 (竖版),电子证书不设正本。 电子证书的脸部照片信息包括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企业名称、部门名称、证书号码、有效期限、证书状态、验证二维码和颁发机构的电子签名。 具体样式请参考附件。 三.电子证书的获取和使用 企业可以登录市住建委政务服务平台,自行查询、打印电子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可信电子证书与同名纸质证书具有相同的效力。 本市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实名制、企业资质批准、工程招投标、工程许可、工程安全监督、执法监督检查等管理中颁发的电子证书给予认可。 四.电子证书检查 我市电子证书由市委网信运营商统一发放,统一提供二维码扫描验证。 企业、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可通过天津市住建委官网“公共服务-信息查询-安管人员信息”栏目进行查询核实; 还可以扫描电子证书左下方的二维码,查看通过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审核的证书详细信息和状态。五.电子证书动态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审核通过的证书信息以市住建委官方网上查询信息为准,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确保网上查询信息及时更新。 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证书,被天津临时聘用、吊销或调离天津派往外部企业。 通过扫描或浏览电子证书二维码,证书状态将显示为“临时聘用”、“撤销”或“离津变更”。 施工企业应当妥善保管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电子证书,防止其他单位和个人非法使用和涂改。 任何单位、企业或者个人伪造、涂改电子证书,均涉嫌构成无效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0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