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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改革方案提出六项举措时间:2020-11-26
2020年11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国务院例行政策简报。请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光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介绍深化测绘资质改革和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首先,我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面简要介绍一下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情况。 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是优化商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提出了六项改革措施: 一是简化资质类别,设置并购等级。我们将大大降低企业资质的类别和等级。改革后,现有企业资质的593个类别和等级将降至245个,其中勘察资质由26个减为7个,设计资质由395个减为156个,施工资质由138个减为61个,监理资质由34个减为21个,减为59%。 二是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在减少资质数量的同时,进一步简化企业资质审批条件,特别是简化资质标准,重点放宽资金、人员、绩效、技术设备等指标要求,大大放宽准入限制。 三是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我们将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试点内容是将其他级别的资质下放给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除最高级别的综合资质和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同时,加强对试点地区的监督指导。如有违规审批,我部将认真处理并收回审批权。 四是优化审批服务,实行通知承诺制度。加快实施资质审批通知承诺制度,大幅减少不必要的认证材料,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审批,大大提高企业资质审批的标准化和便利化水平。 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我们将加大审批后动态监管力度,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六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我们将继续完善招投标制度,优化调整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选择企业,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的协同联动,抓紧做好改革实施工作,推动相关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落细,切实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